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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以為自己的創意超好的
寫出來的故事
很引人入勝
結果今天
強迫自己
去翻閱目前所謂的暢銷書
所謂的名人聯手推薦書
才驚覺
我真的輸了
因為他們是天生名人命
才不呢
我的故事其實沒有輸
至少在內容與情節
真正的敗因
是我只停在
想故事
雖然是寫出來了
但說穿了
也只是平鋪直敘的把很有趣的
很奇幻的東西
白紙黑字而已
(即便埋設了很多伏筆)
似乎我寫的故事
至今大家最好評的
還是花人
原因是敘述方式
是跳躍的
是被解構過的
而非一根腸子通到底
(腸子的單位是根還是條啊?)
這是不是意謂著
我必須開始去構思新的敘事手法
就好比電影英雄
以及它的小說版
刺秦的始末
有三種版本
在這之前
大概我們想也沒想過
故事這麼寫也可以
設計一種很簡單
但是大家想都不想到
原來這麼寫也可以的方法
是目下的一個重要課題
會寫故事
不等於會說故事
而我每次要向別人敘述自己想寫的故事
卻常常說不出個所以然
不免頗幹的說
這給了我們一個啟示
能當個說書人也是很厲害的
(總覺得這結論怪怪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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