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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從何時開始
[優質]兩字
開始蔓延大街小巷

試問以下何者為真?
A.政府因應經濟或教育改革而遂行的優質政策
B.王建民在洋基的優質先發
C.電視台推出的優質偶像劇
D.某某某是優質偶像

上述問題的答案
自在人心
沒有對錯
亦無是非

若有可議之處
就是
到底什麼是他媽的優質

在此姑且以偶像為例
稍做討論

要當偶像
得具備什麼條件?
超卓品行?
無雙技藝?
絕世美色?

我想這真是很難說啊

也許你認為我堪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他卻覺得我是十足的人渣

或許我非常喜歡他的演技或歌聲
你完全不表贊同
甚至覺得找一隻小強來唱歌演戲都比他好

更可能他愛死你英俊挺拔的臉孔和身材
我卻只感到一陣反胃

這一切要怎麼說才好呢

所以決定一個人能不能當偶像
最基本也最快的方式
其實不是送他去參加超級星光大道
或是快樂歌喉戰
讓評審斷決他的生死

而是使民主更加普及化:票選
也就是說以人氣決勝負
人氣高
表示受歡迎
表示被大家喜歡
即使這位人氣王其實沒有那麼行
即使這份人氣是被操作出來的

但是如果是在站在舞台劇的場上呢
可以說是幸運
也可說是不幸
因為演員之間的人氣高下立判
完全沒有取巧的可能

觀眾喜不喜歡我們
從他們的反應
一目了然

為什麼要讓觀眾喜歡我們
這不就成了譁眾取寵?

沒關係
我們也可以讓觀眾討厭
但希望當觀眾心生厭惡時
被討厭的
是我們所扮演的角色
而且最好這角色本來就該被討厭

所以
有看出我要說的重點了嗎

不管是被喜歡
還是討厭
都無所謂
最要緊的是
我們要被觀眾注意到

這已經無關譁不譁眾
取不取寵
如果從事表演
卻無法吸引觀眾的目光
在我們身上停留
表演的本身就毫無意義
因為我們不是為了扮演空氣而站在舞台上

然而
除非我們表演的是獨角戲
觀眾只會看到我們一個人
(如果一個人演戲演到觀眾都忽略他的存在,也實在很厲害)
否則一定有對手和我們相互競爭

不管說是尬戲也好
說是飆戲也罷
就是那麼回事

且不說我們在散戲後
會不會向我們的對手豎起大拇指稱讚他
還是比中指等他來揍人
在場上演出時
除了不能給觀眾看出破綻
更不可以輸給對手

這似乎與淺談第二回所說
有所衝突?
其實並無衝突
只是著眼點不同

之所以說不能輸給對手
原因很簡單
因為不希望觀眾一直看別人的演出
而忽視我們自己排戲期間的努力

所以我們不能輸
但更進一步的原因是
演員表演時明爭暗鬥
觀眾才有好戲可看

但怎麼尬戲?

這是一個沒有正確答案的問題
全憑演員的直覺

事實上
當我們與對手在排演當下
投接球時
除了接球再回投外
偶爾可以從某些對手身上
感受到一種氣勢
一種獨霸全場的氣勢

有人說那叫張力
也有人說那是因為該演員演活了自己的角色
但我說那是對手要吃掉我們
在氣勢上
吃掉在場的所有演員

這種演員的存在
有好有壞
好處是觀眾會因為看到這樣的演員
而對演出有所期待
彷彿只要他上場
就等於精彩

而壞處是
這樣的演員是集三千寵愛於一身
其他演員不易與之爭寵
更慘的是
此種演員所散溢的妖氣魔氣
霸殺之氣
足可把其他演員壓得喘不過氣
好像站在他面前
會自動矮上一截

這種演員真像是神一般的人物啊

其實不然
只要有心
人人都可讓觀眾黯然銷魂

試想
《那一夜,他們說相聲》
李國修與李立群的對手戲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
李立群和金士傑的互飆

《ART》
李立群、金士傑、顧寶明的對尬

甚至是今年還未上演的果陀新戲
《針鋒對決》
又是李立群和金士傑的演出

有沒有發現
神魔樣的人物
至少有四個人

可是不管誰最神乎其技
還是魔高一丈
上述這些戲的票房
往往都好過這班神人參與的其他演出

理由再明顯不過
觀眾是為了看這些神
同台競藝

所以說
能靠演員實力以及知名度
在未演前便形成口碑的戲
不能只有一尊神存在

也就是說
觀眾雖然喜歡有神庇佑的戲
但如果劇中能不只有一個神
不論是大神小神歡喜來逗陣
甚至是神魔決
觀眾會看得更爽

想必
行文至此
大家都已經明瞭飆戲的必要與重要性了

在此
跟大家分享幾個觀念
(也只能分享觀念)

第一
所謂飆戲尬戲
跟大亂鬥形式的摔角沒兩樣

不管我們在場上的角色
人緣有多好
若以演員的立場
其實大家都是敵人

只等比賽開始的鈴聲響起
這些個敵人都將化身野獸
試著吞噬彼此

怕了嗎
別怕
我們也是別人眼中的惡獸呀
說不定別人正在怕被我們吃掉呢

所謂
流彈專門打在膽小鬼上
既然他們這麼害怕我們
那就嗑了他們吧

所以
上場前
請先催眠自己
把自己當成怪物
魔獸
或是神仙也成
總之
讓氣勢壯大是很要緊的

第二
去享受觀眾的目光

表演者在場上除了
會感應到對手傳輸的能量外
也會感受到觀眾的反應
最直接的
就是目光

不要怕承受不了
越是害怕
越是不能成事

觀眾的眼睛
就是我們的人氣指數判別機

現場觀眾的情緒是不是被我所帶動
還是被我的某一個對手所掌握了
我們完全可以從他們的眼睛裡清楚知悉

一旦發現原本停在自己身上的視線
似乎減少了
那就要想辦法再把觀眾的眼睛聚焦回自己身上

如此一來
對手也會想要搶回去
在這麼你來我往的競技下
戲劇的張力提升了
而和對手之間的人氣較量
可能因而都澎湃無比
誰也不吃虧

第三
尬戲
是快樂的

不管我們吃了對手沒
不管我們吸引觀眾否
最大得利者
都該是自己
因為我們的演技得以發揮
得以驗證優劣

而且
當有尬戲行為發生時
我們就開始從演員
進入到好演員的領域裡了

雖然要真的成為神人似
魔人般的境界
還有好長一段時間
但總是跨出了脫離常人世界的第一步

而身為演員
最該自詡不凡的
就是:
我和你們普通人不一樣!
我是要成為海賊...(消音消音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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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phist Phel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